客户案例
星空体育直播平台: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认缴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即须签发证明书B若遗失
来源:星空体育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5-12-24 05:01:14

星空体育直播源: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是企业内部两种重要的文件。其中“股东名册”是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出资证明书”只是证明某人向公司出资的证据,和该人是否必然取得股东资格并无实际联系。所以我们在理解上一定要注意:出资证明书并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确认股东资格的凭据是股东名册。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出资证明书的发出方为公司,出资证明书应当在企业成立后才能签发。A项说法不严密。

  B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遗失出资证明书,和严某股东资格的丧失没有直接联系。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出资证明书并不记载另外的股东的情况。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出资的文件,理论上称为“证权证书”,由于其不能自由流通,不属于“有价证券”的范围,这和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不同(股票在性质上为“证权证券”)。

  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备“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出现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企业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资本预算B否决另外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能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做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首席财务官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另外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备拥有法律拘束力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能要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一名法律专业技术人员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允许超出5家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票据无效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